作方法服务条款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目的)

本条款的目的是规定公司与会员在使用百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HOW TO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时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其他必要事项。

第 2 条(术语定义)

  1. HOW TO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指在公司运营的互联网或移动接口上实施的终端(包括PC、手机、平板电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设备)上,用户都可以选择使用的与以下服务相关的以下项目相关的各种解决方案和服务。
    1. 一般会员服务
      1. 在线咨询服务:是指专家会员回答一般会员留下的问题(咨询文本),并将问题和答案公开给所有人的服务。
      2. 付费咨询服务:指普通会员在公司运营的服务中搜索专家会员,根据普通会员的选择提供电话咨询、面对面咨询、视频咨询等服务。
      3. 签证权益分析服务:指允许一般会员根据一般会员输入并登记的外国人登录证,参考期限届满、家属邀请、自愿申报通知、劳动和日常生活等情况的指导服务。
        1、陪护匹配服务:指与百迪的陪诊安排合同服务,由公司委托,解决普通会员在医院、财务、行政等方面的不便。
    2. 专家会员服务
      1. 广告解决方案服务:指专家会员申请的广告按照公司确定的方法向广告媒体用户展示的互联网广告服务。
      2. 付费咨询解决方案服务:指为普通会员选出的专家会员提供电话咨询、面对面咨询、视频咨询、陪伴等功能的解决方案的服务。
        C、公司确定的其他服务:指公司在线上线下向专家会员或百迪提供的有形、无形服务,如线下广告服务、头像拍摄、百迪教育服务等。
  2. 用户:指根据本条款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会员和非会员。
  3. 用户协议:指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就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而签订的合同。
  4. HOW TO账号:指用户使用HOWTO服务所需的邮箱地址和ID/密码登录账号。
  5. 会员:年满 14 周岁,已与公司签订使用协议并同意本条款注册 How-To 帐户,并可以继续使用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人,包括普通会员和专家会员。
  6. 非会员:指未注册成为会员而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人。
  7. 普通会员:指同意公司条款,并按照普通会员的形式注册How-To账户的人。
  8. 专家会员:指在韩国取得律师、劳动顾问、律师资格,同意公司条款,并根据专家会员注册表注册how-to账号的人,或BYDEE,公司直接选拔、培训、委托服务的人,为会员提供服务。在本条款中,法律顾问、劳动顾问、律师、百迪统称为“专家会员”。
  9. ID:指会员为识别会员和使用服务而选择并经公司批准的字母或数字的组合。
  10. 密码:指会员为确认会员是与会员提供的ID相符的会员,保护会员的权益而选择的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11. 电子邮件:指通过互联网发送的邮件或使用电子介质的邮件。
  12. 内容:指公司提供的各种信息以及会员输入或发布的所有信息(帖子)。
  13. 终止(或退出):指公司或会员终止使用协议。
    1、专家会员有偿咨询服务:指一般会员从专家会员向专家会员支付一定报酬的专家会员那里获得的所有服务。
    1、解决方案使用协议:当专家会员要求公司安装和使用解决方案时,公司向专家会员提供该解决方案的使用权,专家成员向公司支付解决方案使用费(包括广告解决方案和服务解决方案)。
    1、BYDEE:指公司直接选拔、培训、委托服务为会员提供服务的人数。(但仅就与百迪相关的事实而言,百迪也可能被列为本条款中的“成员”)
  14. 匹配:当会员在平台(含网站)选择访问地点和百滴,并通过“预约”按钮请求使用服务(以下简称“请求使用”)时,即表示百滴与本公司之间建立了连接,在提出请求时可以提供服务,并且本公司与会员之间已签订陪同安排协议。
  15. 使用费:指公司提供的咨询和陪同服务的费用。

第3条(提供公司信息)

公司将在在线服务的初始屏幕上发布公司的商号、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商业登记号和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以便用户轻松了解。

第4条(条款的公布和修订)

  1. 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条款,以便用户可以通过单独的连接屏幕查看条款,并打印条款全文。
  2. 公司应以粗体字清楚地显示本条款的重要内容,以便用户理解。
  3. 本公司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如果公司修改使用条款,公司应指定生效日期和修改原因,并从生效日期前 7 天起与修订前的条款一起发布在公司网站上,并通过本条款第 8 条规定的方法将使用条款的修改通知现有会员。但是,如果条款和条件的内容发生不利于会员的更改,将发出 30 天或更长时间的宽限期通知。
  4. 如果现有会员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和条件,他或她可以停止使用服务并退出会员资格。

第5条(条款及运营政策等的解释)

  1. 本条款默认适用于公司运营的服务,并且可能会针对各种单独的服务制定单独的服务条款和运营政策。
  2. 关于个别服务的提供,相关使用条款和运营政策应优先于本条款,本条款在不违反个别使用条款和运营政策的范围内也适用于个别服务。
  3. 如果对个别服务或本条款未规定的任何事项有单独的使用条款和运营政策,或对本条款的解释产生争议,则适用大韩民国法律和相关法律,否则适用相关规定。

第6条(条款的效力)

  1. 本使用条款自用户同意本条款内容并申请会员注册并本公司接受申请时生效。
  2. 尽管根据本条款第4条第3款发出通知或通知,但现有会员在变更后的条款生效之日起7天内(如果条款变更对会员不利,则在30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公司已批准修订后的条款。

第7条(条款以外的规定)

本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中未规定的事项应符合公司制定的服务使用指南和细则、《条款和条件的管理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律师法》、《行政司法法》、《注册劳动代理人法》等。

第八条(会员须知)

  1. 公司可能会通过会员注册时披露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私信、弹窗、有线或无线信息等方式通知会员其付款信息、与服务相关的公告、促销或活动、条款和条件的变更以及运营政策。
  2. 在向全体会员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公司网站公告栏上发布7天以上,对前款通知进行变更。但是,对于对会员自身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通过电子邮件或无线另行通知会员。

第 2 章

服务协议

第9条(会员注册、服务使用协议的订立等)

  1. 通过公司设置的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使用条款和同意书,选择“同意”,填写在线申请表申请使用服务,然后同意使用申请,在完成会员注册后成立服务使用协议。
    1、律师、劳动顾问、行政人员、百迪如欲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必须填写专家会员表,一般公众必须填写普通会员表。
  2. 如果打算成为会员的人已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正式申请使用,除非有合理理由,否则公司应批准该申请并注册为会员。但是,在以下情况下,会员可能会拒绝使用本服务的申请。1.如果没有与服务相关的设备或技术或业务问题。如果由于其他公司不可避免的原因难以批准使用申请 3.如果您遇到问题或尚未提交成为专家会员所需的文件以获得批准。
  3. 如果公司根据本条第3项拒绝批准入会申请,公司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弹窗、有线或无线等方式通知申请人。但是,如果没有可归责于公司的原因而无法通知用户,则例外。
    1、付费专家咨询及陪护服务使用合同由普通会员搜索并选择专家或由专家会员匹配服务,公司不参与上述合同的订立,包括上述合同的内容。(但律师的付费咨询服务是选定的专家成员之间自行寻找律师签订的。
  4. 公司与专家会员签订付费解决方案使用合同。

第十条(会员信息变更)

  1. 会员可以随时查看和修改自己的个人信息。但是,服务管理所需的身份证件和商业登记号不能直接修改。
  2. 对于因会员未修改前款的变更而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会员ID和密码的管理义务)

  1. 会员负责管理自己的ID和密码,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共享或披露供第三方使用。
  2. 在前款情况下,公司可以撤销会员资格。
  3. 会员发现自己的ID和密码被泄露并被第三方使用时,必须立即通知公司。
  4. 在前款情况下,公司可以要求会员采取更改密码等必要措施,以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并防止其他未经授权使用本服务,会员应在公司要求后立即忠实地回应公司的请求。
  5. 对于会员未能忠实履行本条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公司概不负责。

第12条(会员注册的注销、服务协议的终止)

  1. 会员如欲终止服务协议,可随时通过服务中的退会功能申请退会。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不得已的情况,否则公司将立即处理会员的退会请求。但是,如果专家成员终止解决方案使用合同,则适用合同内容。
  2. 根据本条第1款取消会员注册或终止使用合同时,应通过电子邮件、弹窗、有线或无线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处理结果。但是,如果没有可归责于公司的原因而无法通知用户,则例外。

第 3 章

服务的使用

第十三条(服务的提供和修改)

  1. 公司自接受用户的服务使用申请之日起向会员提供服务。但原则上,从普通会员和非会员按照双方约定向专家会员支付使用费之日起提供付费服务。
  2. 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使用本服务。但是,由于系统维护、扩展、更换和故障,服务可能会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暂时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提前通知本网站。
  3. 公司如有提供稳定服务的合理理由,可根据运营和技术需要更改其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4) 如果服务内容和提供日期被预测,公司将提前通知用户服务内容和提供日期的变更。但是,如果由于公司无法控制或预见的原因而无法提前通知或通知,公司可能会更改为事后通知。

第十四条(一般会员和非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公司不因使用公司为普通会员和非会员提供的在线咨询和签证权益分析服务而获得报酬。
    1、普通会员和非会员使用专家会员的付费和陪同服务时,公司或专家会员应为签约方,支付公司或专家会员设定的价格。但是,如果专家成员是律师,则必须直接向专家成员付款。而与支付代理相关的工作,可以在公司的支持下由支付代理办理。
    1、使用付费服务的普通会员和非会员,在专业会员付费和付费方面,必要时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司支付代理支持工作。
  2. 一般会员和非会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使用条款的规定、服务和服务上公布的注意事项以及公司通知的事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干扰公司业务的行为。
  3. 一般会员和非会员因法律问题陷入困境时,应仅以接受法律咨询为目的使用本服务,不得将本服务用于解决学术问题、商业目的、广告、经纪人提案或恶作剧。
  4. 一般会员和非会员在撰写咨询文章时必须提供咨询所需的最低限度的具体信息,如果提供的信息不足,可能会限制服务的使用。但是,不得通过包含他人的个人信息来诽谤他人或侵犯其他权利。
  5. 未经公司及专家会员事先同意,一般会员和非会员不得复制、编辑、展示、传输、分发、出售、广播或表演从专家会员那里收到的咨询内容。
  6. 一般会员和非会员不得故意对公司员工和员工(包括客户服务人员)造成辱骂、辱骂、侮辱、威胁、殴打、性骚扰、性骚扰、性骚扰、性骚扰等身心痛苦,无故频繁接触、扰乱、恐吓、要求赔偿(退款、优惠券等)因果关系未证明的损害。
  7. 公司不得通过正常使用本服务以外的方式从事任何干扰公司正常服务提供的行为,例如创建大量帐户、反复退出服务订阅等。

第15条(专家委员的权利)

  1. 专家会员可以向普通会员和非会员提供免费或付费服务。
  2. 专家会员可以举报以广告、经纪人提案、恶作剧等不符合使用服务目的为目的发布咨询文章的一般会员和非会员,公司必须采取适当措施。
  3. 专家会员可以在与事实无差异的范围内,在专家会员网站上创建自己的个人资料和信息,链接到一般会员和非会员搜索的结果。
  4. 专家会员可以在与一般会员和非会员在服务中搜索的结果相关联的专家会员网站上向签约的普通会员和非会员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专家委员的职责)

  1. 专家会员必须公开一般会员和非会员的资格考试类型和数量、主要学历和经验、组织和地区等最低限度的信息。
  2. 专家会员在向本公司传达前款信息时,应确保前款信息与真实性相符,并应遵守本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专家会员不得侵犯公司提供的服务的知识产权。
  4. 专家委员有义务对与一般会员和非会员的磋商内容保密。

第十七条(违反用户义务的制裁)

  1. 如果用户违反第 14 条和第 16 条的义务,公司可以考虑到事项的重要性以及其他用户、第三方和公司遭受的损害,对用户实施以下制裁。
    1. 书面警告:公司可以对违反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义务的用户进行书面警告,说明违规内容和违规时间。
    2. 使用限制:公司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咨询注册、支持、使用其他服务、登录等。
    3. 永久封存:如果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故意系统攻击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可能会对用户的账号进行永久封禁。
  2. 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违反第14条和第16条规定的制裁义务的用户。

第十八条(公司的权利)

  1. 为了服务的可靠性,公司可能会要求用户进行在线身份验证程序。
  2. 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和内容的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3. 公司在发布的同时获得根据会员的帖子和会员协议提供的内容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范围符合版权政策(第 4 章第 22 条第 4 款)。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本公司获得的许可的使用期限应为永久。
  4. 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公司可能会将专家会员专业领域选拔信息、一般会员咨询领域信息、一般会员咨询请求类别、专家会员的回答内容以及一般会员和专家会员的评论内容进行假名化处理,用于统计、科学研究和公益记录保存。
  5. 为了提高普通会员接受的服务质量,激励专家会员参与服务,公司可能会对服务中所写的咨询文章等内容进行匿名化处理,并通过与新闻、门户网站等的合作和协议进行传输或发布。
  6. 为了方便提供服务,公司可能会将会员在服务中发布的帖子内容临时发送和复制到外部 API 服务。

第十九条(公司的义务)

  1. 公司应根据本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服务,并应尽最大努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但以下原因除外。
    1. 因维修、定期检查或维修设备施工而不得已时。
    2. 《电信事业法》规定的期限 电信服务提供商暂停电信服务时
    3. 发生或可能发生战时、事件、自然灾害或类似的国家紧急状态时。
    4. 因设施故障或过度使用而导致服务使用受阻时
  2. 如果会员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客观上被认定为正当,公司应立即通过适当的程序进行处理。但是,如果难以立即处理,则必须通知会员原因和处理时间表。
  3. 公司有义务配合支付、支付等必要的支持,以便普通会员、非会员和专家会员能够根据双方签订的付费服务合同使用服务。

第二十条(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

  1. 公司将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中规定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详细信息,并以电子显示的形式提供。
  2. 公司将彻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仅将其用于服务的运营和改进,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提供给第三方。但是,这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使用假名信息时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关机构要求进行调查时
    3. 韩国通信审查委员会提出要求时
    4. 按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要求时
  3. 公司可能会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委托给第三方管理用户的个人信息。
  4. 对于因可归责于用户的原因而暴露的任何个人信息,公司概不负责。

第四章

帖子管理和版权政策

第二十一条(服务岗位的登记和管理)

  1. 会员可以在本条款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撰写帖子。
  2. 会员的帖子中存在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时,权利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暂停或删除该帖子,公司应依法采取措施。
  3. 即使权利人没有根据前款提出要求,如果有理由承认侵犯权利或其他违反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的行为,公司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该帖子采取临时措施。
  4. 本条规定的详细程序应在《信息通信网络法》和《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司制定的运营方针进行。

第二十二条(服务帖的著作权)

  1. 会员在How-To服务上创建的所有帖子均受版权保护,如果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2. 在服务内使用属于他人知识产权的对象时,必须事先征得权利人的同意。
  3. 会员在服务内发布的帖子的版权属于帖子的作者。
  4. 会员在服务内发布的帖子内容可能会在门户网站、服务宣传、新闻内容等互联网搜索结果中被引用或曝光,并可能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部分修改、编辑和发布。此外,可能会根据本条款第 18 条第 5 款的内容传输或发布到门户网站运营的其他服务。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会员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或通过服务内的管理功能采取删除或修改帖子等措施。
  5. 会员在服务中发布的帖子内容可能会根据本条款第 18 条第 6 款的内容临时传输和复制到外部 API 服务。
  6. 如果公司打算以本条第 4 款和第 5 款规定以外的方式使用会员的帖子,公司必须事先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征得会员的同意。成员的私人帖子也是如此。

第23条(会员和第三方权利的保护)

  1. 会员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人格权等其他权利。如果发布此类帖子,会员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1. 未经著作权人明确同意,使用他人的全部或部分作品属于侵犯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为,因此不得在服务上发布或注册通过复制或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版权的帖子。
    2. 会员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按照公平的做法引用已发表的作品进行报道、批评、教育、研究等,并必须注明出处。然而,引用不应侵犯作者的精神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确定了出处,也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2. 如果第三方因侵犯会员的帖子而提起诉讼或其他法律异议,会员有义务承担解决因侵权而引起的所有法律问题的费用,包括专业费用在内的其他措施来保护公司。
  3. 如果第三方因侵犯版权或其他权利而对会员的帖子提出异议,公司可以暂时删除该帖子,只有在投诉人与帖子注册者之间通过诉讼或和解解决有关帖子的法律问题并据此向公司提出申请后,才能重新注册暂时删除的帖子。
  4.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会员不得将通过复制、传输、出版、传输、分发、广播或其他方式用于商业目的,将通过使用本服务获得的信息用于营利,或允许第三方将其用于任何目的。
  5. 如果第三方想要使用会员在公司服务上发布或注册的帖子,必须在使用前获得会员的明确同意。但是,如果咨询文章的内容根据本条款第 18 条第 5 款在 News、Naver、Daum 等门户网站以及 Instagram、X、Facebook 等 SNS 上传输或发布,则不在此限。
  6. 服务上的帖子是会员之间的自愿回复,公司不保证帖子的准确性。
  7. 公司不调解或干预会员使用帖子的同意程序。

第24条(请求停止发布侵犯著作权的帖子)

会员如果对侵犯版权有更多疑问或想举报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帖子,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或举报。公司将在最多24小时内完成请求删除帖子的删除程序,并通知结果。

第 5 章

取消资格及调解纠纷

第25条(剥夺会员资格)

  1.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在不通知的情况下限制服务的使用期限或取消会员资格:
    1. 会员的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时(在线申请表中存在虚假、遗漏、盗用或错误的信息)
    2. 将身份证件转让或出借给他人时
    3. 如果您冒用其他用户的 ID。
    4. 出于中介目的收集、存储、转让或使用通过服务获得的其他会员的信息时
    5. 未经本公司许可,发布非法信息、有害信息、广告、经纪人优惠、恶作剧等。
    6. 未经公司和专家会员事先同意,复制、编辑、展示、传输、分发、出售、广播或执行从专家会员处收到的咨询内容时。
    7. 冒充他人,包括公司员工或操作员
    8. 如果您从事任何可能严重干扰或损害服务运营的行为。
    9. 违反本公司通知会员的其他规定或使用条件(包括本条款),以及申请人之前根据本条款丧失会员资格时(自失去会员资格后已过去 6 个月且公司已获得重新加入会员资格的许可的情况除外)
    10. 如果您从事跟踪等骚扰其他成员的行为
    11. 通过电子邮件发布或分发包含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旨在破坏或破坏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电信设备正常运行的计算机代码、文件或程序的材料。
    12. 法定年龄未满 14 周岁。
    13. 如果您实施任何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限制专家会员的服务期限或取消会员资格:
    1. 会员的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时
    2. 将身份证件转让或出借给他人时
    3. 如果您冒用其他用户的 ID。
    4. 如果您发布未经公司授权的非法信息、有害信息或广告、经纪人优惠、恶作剧等。
    5. 冒充他人,包括公司员工或操作员
    6. 如果您从事任何可能干扰或损害服务运营的行为
    7. 违反本公司制定的其他规定或使用条款,包括本条款
    8. 通过电子邮件发布或分发包含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旨在破坏或破坏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电信设备正常运行的计算机代码、文件或程序的材料。
    9. 如果您实施任何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 如果确认专家会员有自己以外的专家或非专家代表其进行咨询,公司可以撤销专家会员的会员资格。
  4. 如果会员违反本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以在14天或更长时间内通知会员并给予会员解释的机会,如果未做出适当的解释,可以终止使用协议。但是,如果严重违反条款和条件或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立即终止用户合同。
  5. 根据本条第1项至第3项取消会员注册或终止使用合同时,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弹窗、有线或无线等方式通知申请人。但是,如果没有可归责于公司的原因而无法通知用户,则例外。

第26条(免责声明)

  1. 如因自然灾害或同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提供服务或延迟提供服务,本公司将免除提供服务的责任。
  2. 对于因会员原因而无法使用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公司对一般会员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和事实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对于专家会员之前向本公司提交的关于专家会员发布的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数据、事实等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的任何书面数据,或公司因其他原因不承认专家会员的信息是虚假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公司仅负责向会员提供平台,对一般会员与专家会员协商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不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 公司仅向专家会员提供解决方案,未经参与一般会员与专家会员之间的咨询选择、咨询内容、随附信息、其他联系、交易或支付,不能干预纠纷,并且不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7. 对于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通过内容媒介产生的纠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如果公司因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而遭受损失,违反者应赔偿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公司。

第二十七条(争议解决)

  1. 本公司和用户应真诚努力友好地解决与本服务相关的纠纷。
  2. 公司提供的服务只能用于合法目的,禁止以违反大韩民国法律的形式使用。对于因用户禁止使用形式而造成的任何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公司因上述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公司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 公司与用户之间的诉讼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以管辖法院为管辖法院。
  4. 公司与用户之间的诉讼应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第28条(链接)

本公司可能会向用户提供指向他人网站或资料的链接。本公司对网站或资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因用户自愿使用或依赖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服务条款公告日期:2025年7月1日
服务条款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1 日